探亲材料:
1. 申请人每人须提供:
1. 两份用英文或法文填写的“临时居民签证申请表”,并签名、注明日期。在每份表格上须亲笔签名。注意:将你雇主的电话和传真号码一并填写在表格第10栏内。
2. 一份用中文及英文,或中文及法文填写的“家属表/教育和就业细节表”,并签名、注明日期。在每份表格上须亲笔签名。
3. 四张在近六个月以内拍摄的护照像尺寸的照片(彩色或黑白均可),并在每张照片的背面用汉语拼音清晰地注明该申请人的姓名和出生日期(依照“日/月/年”的顺序)。
4. 护照或旅行证件的原件,其中必须至少有一页空白页,其有效期至少要持续到你计划从加拿大离境日期后的一个月。
5. 两张写好自己通讯地址的可粘贴标签,将你的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用中文填写在上面。
6. 准确数额的申请费。请注意:持外交或公务护照的申请人无需交费,但持因公普通护照或私人护照的申请人需要交费。申请费用详情请见“收费标准”页。
7. 完整的“代理人信息表”(IMM5476E表),如果有其他人帮助你进行申请。
8. 18周岁以下的儿童需要提供父母允许孩子出国的同意书。
私人访问申请人还需提供:
1. 如果你有工作,请提供一份由雇主出具的使用单位抬头信笺的准假信,信中须包含:你的姓名、职务、现在的工资数
额;信中还须用中文注明你雇主的姓名、地址,及电话和传真号码;
2. 如果你已经退休,请提供注明退休金数额的退休证明;
3. 资金证明原件且要反映出资金的积累历史;
4. 在中国的财产证明 (例如: 房产证明、车辆注册证明等) ;
5. 与加拿大邀请人的关系证明 (出生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往来信件证明等等)。
邀请人需提供:
1. 说明访问目的的邀请函;
2. 邀请人的家庭成员名单;
3. 邀请人的公民或移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例如: IMM1000 表、永久居民卡—正反面复印件、学习许可、工作许可);
4. 下列文件的原件:
a) 由加拿大海关和税务总署 (Canada Customs and Revenue Agency) 出据的邀请人及其配偶的税收状况证明;
b) 如受雇,说明邀请人及其配偶收入情况的受雇信;
c) 如在校学习,所在学校出据的录取通知书及成绩单。
照片要求:
4张, 黑白/彩色均可, 背景纯白, 尺寸:35MM x 45MM
TRV 08-2007
注意:如果你在访加期间还打算去美国,你在加拿大停留期内直接从美国再次入境加拿大不需要多次入境签证。
Wednesday, June 1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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